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09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标的:本项目用地3650亩左右(包括配套商住用地150亩),建设9套“一头二尾”或“一头一尾”配置的聚合装置、国际领先的熔体直纺(直拉膜)生产线、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500台加弹机、10000台织机、配套后道染整及公共热能中心,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为主要原料,形成270万吨/年聚酯(长丝、短纤、薄膜、切片等)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将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方针,逐步建成高端纺织产业园。
●投资金额:18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的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大容量、柔性化聚合工艺技术,建设9套聚合装置、国际领先的熔体直纺(直拉膜)生产线、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500台加弹机、10000台织机、配套后道染整及公共热能中心,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为主要原料,以期形成年产270万吨聚酯(长丝、短纤、薄膜、切片等)的生产能力。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位于江苏省新沂市主城区西部,新沂市地处苏鲁两省交界、“一带一路”黄金交汇处,新亚欧大陆桥东起第一座交通枢纽城市、沿东陇海线经济带中心节点城市。拥有总占地2000亩的新沂港,使用岸线约2公里,港区“公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已构成43.5平方公里新戴运河产业带,依托直通京杭大运河的二级航道,实现了京杭大运河直通新沂经济开发区,目前新沂经济开发区已形成了一区多园、产业明晰、链条完善的产业格局,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江苏省新材料特色产业园、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省高端纺织产业园等称号,综合竞争力位居全省省级开发区前列。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名称: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庄奎龙
(三)注册资本:1,396,088,548元人民币
(四)公司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五)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拟在新沂经开发区设立一个或多个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是在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形成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8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165亿元(含税)。本项目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大容量、柔性化聚合工艺技术,建设9套“一头二尾”或“一头一尾”配置的聚合装置和国际领先的熔体直纺(直拉膜)生产线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500台加弹机、10000台织机、配套后道染整及公共热能中心,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为主要原料,以期形成270万吨/年聚酯(长丝、短纤、薄膜、切片等)的生产能力。
项目土地面积:整个项目用地3650亩左右(包括配套商住用地150亩)。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项目投资进度:建设周期预计为5-6年,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方针,逐步形成高端纺织产业园。预计项目一期工程(60万吨)于2022年年底投产。具体进度可能会受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项目投资时的实际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五、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80亿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建设9套“一头二尾”或“一头一尾”配置的聚合装置、国际领先的熔体直纺(直拉膜)生产线、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500台加弹机、10000台织机、配套后道染整及公共热能中心,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MEG)为主要原料,以期形成270万吨/年聚酯(长丝、短纤、薄膜、切片等)的生产能力。(具体项目内容以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其他主要条款:
1、甲方承诺为乙方和项目公司提供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以保证乙方和项目公司在给排水、排污、供电、天然气、供热、道路、通讯(含电信和数据通信)等方面获得不间断和充足的供应和服务,并且该等供应和服务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数量、规格和其他要求。乙方和项目公司无需就前述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承担任何费用。甲方需保障本项目投产后全年稳定的电力供应,确保纳入徐州市优先保障对象(企业用电最高级别)。
2、甲方将积极协调在乙方项目界区内建设公共热能中心(热电联产),并保障项目建成后的用煤指标。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取得环境容量和用能指标及染整污水指标量,并做好报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4、甲方负责协调港航等相关部门,在目标地块旁的新戴运河同意建设约400万吨/年吞吐量的自备码头1座,岸线约1000米。并协助乙方和项目公司办理自备码头的建造和航线等申报手续、港口经营许可证,从而方便本项目原材料和煤炭等大宗物品以及产品的装卸,双方努力争取MEG液体泊位。
5、甲方负责协调当地供电部门并协助乙方在建设110KV变电所进程中实现“三自主”(自主委托设计、设备招标、安装)。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民用涤纶长丝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为增强经营稳定性和获取成本优势,提升企业发展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努力抓住市场调整机遇,继“一洲两湖”后,再次开拓新的生产基地,增强区域布局、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智能化,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有助于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布局,进一步增强规模优势,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的必要途径,有利于实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本次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银行信用良好,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本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项目审批部门申报项目审批申请,存在未能通过申请或审批内容与《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0万吨聚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3、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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