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及《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2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设计院”)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予以备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4007658,发证日期:2020年12月9日;佛山设计院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4002237,发证日期:2020年12月1日。
本次系公司及佛山设计院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佛山设计院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公司及佛山设计院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此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是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技术水平的重要成果。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