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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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议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届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中对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经审阅王跃峰先生的简历,王跃峰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王跃峰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翟国富、王秀芬、鲍卉芳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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