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持有公司443,796,1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5%。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限443,120,000股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920,219,383股,其中天齐集团持有886,916,1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6.1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天齐集团已承诺:天齐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中收购方应承诺限售期的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进行调整的,则上述限售期应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天齐集团或其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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