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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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2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4,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控股”“股份公司”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40万股,并于2018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3,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4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涉及的限售股股东共3名,分别为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6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8%,将于2021年1月18日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洪民承诺:(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小科,股东科华投资承诺:
    
    (1)本人/本企业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29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开展的需要,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东北证券终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协议,东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科华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4,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1        陈洪民      47,360,000        35.50%         47,360,000         0
       2        陈小科      13,440,000        10.07%         13,440,000         0
       3     江苏科华投资    3,200,000         2.40%          3,200,000         0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64,000,000       47.98%        64,000,000        0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200,000   -3,200,000       0
    件的流通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0,800,000  -60,800,00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4,000,000  -64,000,000      0
    无限售条A股                         69,400,000  64,000,000  133,400,000
    件的流通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9,400,000  64,000,000  133,400,000
    股份
    股份总额                            133,400,000      -      133,400,000
    
    
    九、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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