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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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0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袁湘华、杨万华、李双友、孙卫、徐平、李喜德、刘玉杰、周满富、李庆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5名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戴新民、肖俊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以上同志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独立董事毛付根、郑冬渝、杨先明、杨勇、段万春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启智、刘会疆、杨先明、陈铁水、尹晓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启智、刘会疆、杨先明、陈铁水、尹晓冰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毛付根、郑冬渝、杨勇、段万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上同志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独立董事毛付根、郑冬渝、杨先明、杨勇、段万春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参考公司发展、所处地域、公司市值、行业薪酬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责任及义务,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年税前9.6万元人民币调增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表决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规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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