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秀国、恽建定、李景涛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