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理财产品品种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次在39亿元的总额度内调整部分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将购买风险等级高于PR2级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由3.3亿元提高至4.3亿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实施此事项。
独立董事:胡小松、毕会静、齐金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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