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兆龙互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6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55.63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869.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85.71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4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2020年12月1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2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586.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85.7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22日,兆龙互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金 金金额
1 年产35万公里数据电缆扩产 20,503.57 17,017.96 0.00
项目
2 年产330万条数据通信高速互 8,328.49 6,912.65 0.00
连线缆组件项目
3 兆龙连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6,950.56 5,768.96 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5,886.14 0.00
合计 42,782.62 35,585.71 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募集项目进度,公司将于使用期限到期前分次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按此投入进度及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预计一年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261万元人民币。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所缺的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而节省的利息支出则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承诺事项
1、公司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3、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磊 杨斐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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