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初灵信息
股票代码:300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25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A308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信息”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初灵信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洪爱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
创投”)
公司、上市公司、初灵信息 指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姓名: 洪爱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010219720229****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25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称: 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A3088室法定代表人: 洪爱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08456833X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3年12月03日至2033年12月02日止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的主要负责人如下: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洪爱金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大陆 否
3、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洪爱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洪爱金先生持有初灵创投99%的股权,洪爱金先生为初灵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子公司视达科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回购注销了部分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 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3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453,6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2.40%,其中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934,91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0.00%,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持有公司股份5,518,78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40%。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0年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273,6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40%,其中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273,6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40%,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持有公司股份0股。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因降杠杆和个人资金需求,洪爱金先生于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20,242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87,314,676股,持股比例变为37.99%。
2、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完成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截至2019年4月19日已回购股份3,329,94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520,14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7,314,676股,持股比例变为38.55%;初灵创投持有公司股份5,518,780股,持股比例变为2.44%。
3、2019年7月1日,因子公司视达科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回购注销了9,860,181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6,659,959股。洪爱金先生持股数量不变仍为87,314,676股,持股比例变更至40.30%;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因业绩补偿注销股份2,958,055股,注销后持有公司股份2,560,725股,持股比例变更至1.18%。
4、2019年9月,因降杠杆和个人资金需求,洪爱金先生于2019年9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84,514,676股,持股比例变为39.01%;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于2019年9月3日至9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725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0股。
5、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3,329,94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9,989,902股。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4,514,676股,持股比例变为38.42%。
6、2020年12月22日,因降杠杆和个人资金需求,洪爱金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1,000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82,273,676股,持股比例变为37.40%。
经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273,6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40%,一致行动人初灵创投持有公司股份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82,273,676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386,00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887,669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7,51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占公司总股本的21.6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义务人 (元/股) (股)
洪爱金 大宗交易 2020年12月22日 10.70 2,241,000 1.0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
一致行动人(盖章):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 12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1-86791278
3、联系人:许平 蔡青青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杭州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初灵信息 股票代码 300250
信息披露义务 洪爱金 信息披露义 杭州市滨江区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份数量变化 减少 ■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公司第一大股 否 □ 上市公司实 否 □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股份回购、业绩补偿注销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7,453,698股(其中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934,918股,一致
量及占上市公 行动人初灵创投持有公司股份5,518,780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42.40%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82,273,676股(其中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273,676股,一致
务人拥有权益 行动人初灵创投持有公司股份0股)
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37.40%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来12个月内继 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续减持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
一致行动人(盖章):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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