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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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1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因
    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2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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