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WATERWORKS CO.,LTD.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12月25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12月25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1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议案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可转债发行工作已完成,并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确保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全资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增资前)         增资金额          注册资本(增资后)
                                                           募集资金        111,200
       1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109,043.895694   自有资金       51,242.1       271,485.995694
                                                             合计        162,442.1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洪城环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