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13584 证券简称:家悦转债
转股代码:191584 证券简称:家悦转股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连锁超市建设项目、生鲜加工物流
中心项目、连锁超市改建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其中,连锁超
市改建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使用完
毕,并办理募投账户注销手续。? 结余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10,751.25万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原计划投资总额114,45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4,428.1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0,187.8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0,751.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40%。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12号文核准,家家悦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1.85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4,428.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6】5096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连锁超市建设项目 76,351 76,351
2 生鲜加工物流中心项目 15,331 15,331
3 连锁超市改建项目 10,500 10,500
4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2,270 12,270
合计 114,452 114,452
注:连锁超市改建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使用完毕,并办理募投账户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司及变更后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384,971,127.47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验字【2017】1688号)。
(五)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调整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调整的相关事项。为了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首发募投项目“连锁超市建设项目”、“连锁超市改建项目”的实施地点、业态类型等募投项目进行内部调整,资金投向仍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的连锁超市业务,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要求、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部分募投项目账户销户
截止2019年10月30日“连锁超市改建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拟结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备案号
号 资金金额
1 连锁超市建设项目 76,351 76,35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00000036号登记备案证明
2 生鲜加工物流中心项目 15,331 15,331 莱芜市莱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1612010042号登记备案证明
3 连锁超市改建项目 10,500 10,500 威环经信改备[2014]008号、烟芝
经改备[2014]01号
4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2,270 12,270 威环经信改备[2014]009号
- 合计 114,452 114,452 -
截至2020年12月18日,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0,187.8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0,751.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理财收益及利 节余募集资
号 资金净额 集资金金额 息收入等 金金额
1 连锁超市建设项目 76,327.15 70,283.40 4,707.50 10,751.25
2 生鲜加工物流中心项目 15,331.00 16,666.22 1,335.22 0.00
3 连锁超市改建项目 10,500.00 10,562.38 62.38 0.00
4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2,270.00 12,675.81 405.81 0.00
- 合计 114,428.15 110,187.81 6,510.91 10,751.25
(二)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首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10,751.25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首发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原计划投资总额114,45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4,428.1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0,187.8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0,751.2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首发募投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发募投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经济环境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公司首发募投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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