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青海电子增资6亿元人民币,再由青海电子对青海诺德增资6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实施“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是基于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发挥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青海电子增资并由青海电子向青海诺德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明星
         陈友春
         郭新梅
                                                         2020年12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诺德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