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审阅了中
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有
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第十届董事和第十届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决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锡坤先生、袁建强先生、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我们一致认为:
(一)提名陈锡坤先生、袁建强先生、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提名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陈锡坤先生、袁建强先生、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其中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三)同意提名陈锡坤先生、袁建强先生、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魏然先生、周美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卫东先生、董秀成先生、郑卫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十届董事和第十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和第十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相关书面合同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同意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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