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了以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此次增资扩股的价格,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依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监事签名:
倪明亮 陈力佳 葛江丽
卢仲贵 刘 怡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