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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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海物流”)拟将其下属子公司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标的公司”)与Imo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交易对方”)新设子公司Imola MergerCorporation根据美国法律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并由交易对方持有其100%股权,Imola Merger Corporation终止存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海物流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本次交易方案、《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文件进行了充分审查,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拟签署的交易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向国栋 胡正良 白静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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