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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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文件,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 张 宇 李瑞东 石水平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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