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补偿款(部分第四期及奖励金)暨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9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补偿款(部分第四期
    
    及奖励金)
    
    暨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下称“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部分第四期收储补偿款及奖励金合计640,390,440.50元。
    
    根据广州土发中心近日向公司出具的《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支付浪奇公司车陂地块收储补偿款事项的复函》,广州土发中心已与公司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现具备支付第四期收储补偿款和提前交地奖励的条件,本次广州土发中心需支付款项合计为人民币1,054,359,728.59元(已扣减暂估的管线迁移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费用合计239,522,420.00元),鉴于近期广州土发中心收到多家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划扣及冻结公司收储补偿款,广州土发中心将按照法院要求暂扣相关执行款合计人民币255,381,789.15元,实际将支付公司金额为人民币798,977,939.44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金额为158,587,498.94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交储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0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土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收储协议》”),按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的补偿金额21.56亿元,依法交储总面积为119,761.21平方米的土地,如在签署《收储协议》12个月内按要求交付土地,公司将另外获得4.31亿元作为奖励。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议案》,并于同日与广州土发中心正式签署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1日、12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6日、2月14日、8月12日、9月24日收到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11,800.00万元、21,300.00万元、10,029.60万元、43,129.60万元、43,129.60万元,已收齐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首期、二期、三期土地补偿款合计1,293,888,136.80元。且截止目前,公司已达到《收储协议》中约定的土地移交条件并已于10月29日取得广州土发中心《土地移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2月15日、8月13日、9月25日、1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暂扣执行款相关情况
    
    经广州土发中心研究认定,广州土发中心已与公司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现具备支付第四期收储补偿款和提前交地奖励的条件,本次广州土发中心需支付款项合计为人民币1,054,359,728.59元(已扣减暂估的管线迁移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费用合计239,522,420.00元)。鉴于近期广州土发中心收到多家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划扣及冻结公司收储补偿款,广州土发中心将按照法院要求暂扣相关执行款合计人民币255,381,789.15元,其中:
    
    1、拟直接支付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人民币133,480,613.56元,涉及公司与江苏保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华公司”)、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等相关公告;
    
    2、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要求冻结补偿款70,000,000元,涉及公司与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经销合同纠纷,相关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的《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等相关进展公告;
    
    3、按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河区法院”)要求冻结补偿款 51,901,175.59 元,涉及文投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深圳市合正荣实业有限公司的票据纠纷;文投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深圳市潼洲实业有限公司的票据纠纷;清远市领展装修装饰有限公司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王志刚、傅勇国、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相关案件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除前述暂扣款项外,本期实际应支付公司金额为人民币798,977,939.44元。
    
    三、土地交储事项相关进展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广州土发中心扣减暂估的管线迁移费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费用以及暂扣相关执行款后支付的部分第四期收储补偿款及奖励金合计640,390,440.50元,余下158,587,498.94元尚未支付。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前三期土地补偿款和部分第四期土地补偿款及奖励金共计1,934,278,577.3元。
    
    由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账号为81************5073的一般结算户账户前期已被申请冻结,因此本次该账户收到的252,240,769.44元补偿款项资金因转入受冻结账户而处于受限状态。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公司初步核查,该账户主要因为公司与中冶公司、保华公司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以及公司与广州丰盈安投资有限公司之企业借贷纠纷案而被相关法院申请冻结。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由于中冶公司、保华公司使用本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质押贷款,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公司记录于应付票据会计科目,若广州土发中心直接支付南通中院人民币133,480,613.56元,公司将同时减记原应付票据科目及对广州土发中心的其他应收款项;同时由于本公司对中冶公司、保华公司存在应收账款,本次广州土发中心直接支付南通中院,证实中冶公司、保华公司的还款能力不足,前期本公司结合诉讼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已于三季度对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上述减值计提对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此外,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冻结的款项合计121,901,175.59元,若后续相关补偿款项被法院划转支付,或在实际支付前另有其他法院文书要求划扣或冻结补偿款的,可能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3、鉴于公司当前面临的债务逾期、诉讼等风险事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债务逾期暨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本次公司中信银行账户收到的252,240,769.44元补偿款项资金因转入受冻结账户而处于受限状态。同时不排除后续存在其他银行账户或公司资产被继续冻结的情况发生;
    
    4、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银行账号冻结事项,早日解除被冻结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支付浪奇公司车陂地块收储补偿款事项的复函》;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