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能源”)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洪通”)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借款期限均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发表和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洪通能源及巴州洪通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洪通燃气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