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予以事前认可,情况如下: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北京风行专注于内容运营与渠道整合,是公司家庭娱乐生态领域中液晶电视业务的互联网运营平台,公司以2,922万元的价格转让北京风行345.01977万元出资额(占截至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的10%),有利于激励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便于北京风行更加稳步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预计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 伟 张增荣 张俊生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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