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澜之家”)控股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集团”)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以下简称“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海澜集团的通知,海澜集团上层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动前公司上层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澜集团持有公司1,765,971,7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88%,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变动前,江阴市海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控股”)持有海澜集团100%的股权。周建平先生、周立宸先生、周晏齐女士分别持有海澜控股的股份比例为52.00%、3.90%、5.00%,周建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立宸先生和周晏齐女士为周建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公司上层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周建平先生分别与周立宸先生、周晏齐女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周建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海澜控股23.10%的股权转让给周立宸先生,将其持有的海澜控股0.90%的股权转让给周晏齐女士。
    
    根据周建平先生与周立宸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双方交易交割日起,为保持海澜控股及海澜之家控制权的稳定,双方将在海澜控股及海澜之家的经营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双方作为海澜控股的股东,应共同向海澜控股的股东会提出议案,任一方不得单独或联合第三方向海澜控股的股东会提出未经与另一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议案;对于前述共同提出的议案,在表决时双方均应投同意票;对于非由本协议任何一方提出的议案,双方应当在海澜控股的股东会召开前,就该议案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商一致的立场行使表决权;若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应以周建平先生的意见为准,周立宸先生在行使相应表决权时应与周建平先生保持一致,维护周建平先生的控制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澜控股仍持有海澜集团100%的股权。周建平先生、周立宸先生、周晏齐女士分别持有海澜控股的股份比例为28.00%、27.00%、5.90%,周建平先生和周立宸先生、周晏齐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周建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变动后公司上层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海澜集团,周建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实质变化。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澜之家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