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2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借款总额人民币10亿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贷款用于安徽光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9亿元,期限6年,采用银团贷款形式,牵头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贷款专项用于安徽光智在安徽省滁州市的“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尹士平
注册资本:玖亿圆整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红外光学材料和元器件、激光晶体材 料和元器件、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和元器件、医疗探测材料和元器件、辐射探测 材料与元器件、红外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太赫兹探测材料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加 工及检测、光电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材料与元器件、激光设备及零部件、自动 控制设备的研制、生产、技术服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2,029,719.10 -
负债总额 243,471,938.27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3,471,938.27 -
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0 -
净资产 258,557,780.83 -
项目 2020年1-6月(未经审计) 2019年1-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498,663.38 -
营业利润 12,822,447.21 -
净利润 10,177,780.83 -
安徽光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其在安徽省滁州市的“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需求,公司为安徽光智此次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安徽光智向银行贷款需要担保的问题,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公司对安徽光智整体业务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借款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更好的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担保议案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安徽光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安徽光智55.56%的股权,安徽光智另一股东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因企业性质无法为安徽光智此次借款提供担保,安徽光智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也未提供反担保。由于安徽光智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安徽光智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其在安徽省滁州市的“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公司为安徽光智提供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0,8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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