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103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0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因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间。
2. 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1月09日17: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李琼、杨忠东、祝文君,副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财务总监李旭辉、董事会秘书连程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在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