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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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0-05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原额续做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其中R1信用风险类额度人民币35亿元,R4市场风险类额度人民币10亿元,额度期限壹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证券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平安证券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129.83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最近一期资本净额人民币4118.44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4%,占本行资本净额1.09%。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本笔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叶素兰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380000万人民币,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投资板块重要成员,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平安证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层—25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截至2019年12月末,平安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389.91亿元,负债总额1073.5亿元,所有者权益316.41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116.49亿元,利润总额29.87亿元,净利润23.76亿元。平安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额续做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其中R1信用风险类额度人民币35亿元,R4市场风险类额度人民币10亿元,额度期限壹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前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9月30日,本行与平安证券累计产生授信类关联交易6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同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金融债券包销额度15亿元。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本行《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董事会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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