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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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0-054
    
    转债代码:113564 转债简称:天目转债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32,947,290.4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800,534.59元(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定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未来战略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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