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估的利益或冲突,评估具备独立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甘肃农垦军民食品保障有限公司的发展定位、发展模式等做出的重大调整,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决定终止投资,将认缴的甘肃农垦军民食品保障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甘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事项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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