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逾期担保进展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在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或“润兴租赁”)3,5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已逾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已归还2,000万元。因广厦控股未按协议约定还款,债权人有权根据经公证后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合同编号:RX-2016-93-1,以下简称“主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及公证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浙0106执4231号],债权人已向其申请执行,执行金额为2,717.87万元(含逾期租金及根据原协议计算至2020年10月15日的逾期罚息及违约金),并支付案件执行费9.46万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面临按上述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导致公司资产被执行的风险,预计可能被执行金额为2,727.33万元。
2、广厦控股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造成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广厦控股承担。如造成公司资金扣划等情形,将形成广厦控股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3、上述可能被执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32%,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现金流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截止公告日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对外担保总额为354,752.69万元,其中对广厦控股担保余额228,489.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37%;累计逾期担保金额38,779.72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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