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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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30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5元/股调整为64.125元/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5元/股调整为94.12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0-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2日,并同意以94.1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4.9676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3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归属3.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0-041)。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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