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独立董事:王军、张拥军
    
    2020年10月1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银河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