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股东拟提名刘兆年、刘登攀、龚翼华、刘长云、刘义常、王琦、吴雪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曾湘泉、艾华、汤谷良、陆银娣(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九州通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就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等材料,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我们同意上述11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余劲松 张龙平
毛宗福 王锦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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