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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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7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木建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授信金额    担保期限
      1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一年
                                           福州南门支行
      2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一年
                                           福州鼓楼支行
                                 合计                              9,000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3日和2020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0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49.1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9.5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5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0-51。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子公司福建三木建发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40,15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90,412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3,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46,738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63,000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6,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6,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年6月30   2020年担保    实际使用   含本次公告已使   剩余可用
                    日资产负债率    计划额度     担保金额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福建三木建发         83.57%      140,150      90,412          93,412     46,738
     福州轻工           89.70%     125,000      63,000         69,000     56,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8月17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2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401(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王青锋;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中介、商品房代销、房地产市场信息和业务咨询;甲醇、醋酸乙烯酯、苯乙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的批发经营、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肥、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鱼粉及饲料、植物油、粮油制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6、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建三木建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971,137,653.92 元,负债总额1,676,374,666.43 元,净资产 294,762,987.49 元;2019 年 1-12 月营业收入2,518,477,681.94元,净利润26,303,509.39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029,129,474.16 元,负债总额1,695,674,618.87 元,净资产 333,454,855.29 元;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1,159,255,757.67元,净利润38,691,867.80元。
    
    (二)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0年10月06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28(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蔡钦铭;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黄金珠宝、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自有房屋租赁;砂石的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零售;网上商务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股权,陈健持有其30%股权,廖星华持有其8.3%股权等。
    
    被担保方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82,170,214.02元,负债总额850,900,677.86元,净资产131,269,536.16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959,335,301.12元,净利润4,543,963.88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253,226,238.72 元,负债总额1,124,205,408.30 元,净资产 129,020,830.42 元;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976,432,031.77元,净利润-2,246,816.52元。
    
    公司为福州轻工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主要股东(陈健)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福州轻工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年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建三木建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上述2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3,853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1,517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313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291,6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78%。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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