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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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编号:2020-051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6日,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段容文、黄艳婷、黄平、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蓬投资”)、广东省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资本”)、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科”)和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长睿”)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资本”)和盈蓬投资、金石资本和佛山市时代怡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怡和”)、北京智科以及万宝长睿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鉴于证券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经审慎考虑,拟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特定对象调整为段容文、黄艳婷、黄平、广祺贰号股权投资(佛山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发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盈蓬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万宝长睿5名特定对象,金石资本、北京智科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9月29日,公司与金石资本、北京智科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并与金石资本和时代怡和、北京智科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年9月29日,公司(甲方)与金石资本和时代怡和(乙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公司(甲方)与北京智科(乙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双方共同确认并承诺,在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获证监会核准前,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双方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于该情形发生之日自动终止:
    
    1、证监会终止审核或未审核通过乙方依据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条款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甲方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因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监管要求/意见审议决定终止/取消乙方依据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条款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终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
    
    双方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再依据前述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双方互不追究或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请求,双方为本次发行事宜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届时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乙方应为甲方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充分协助。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年9月29日,公司(甲方)与金石资本(乙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同日,公司(甲方)与北京智科(乙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双方共同确认并承诺,在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获证监会核准前,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双方已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于该情形发生之日自动终止:
    
    (1)证监会终止审核或未审核通过乙方依据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约定的条款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甲方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因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监管要求/意见审议决定终止/取消乙方依据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约定的条款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终止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
    
    双方已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包含在内)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再依据前述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双方互不追究或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请求,双方为本次发行事
    
    宜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届时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乙方应为甲方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充分协
    
    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以上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北京智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6、公司与金石资本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7、公司与金石资本、时代怡和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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