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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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4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张辉阳先生、李仲卓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和Key Ke Liu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共创联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Silverac Stella(Cayman)Limited 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受到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影响,国内外市场环境进一步复杂化,不确定性加剧。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稳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经审慎研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系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决定,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交易对方将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返还公司在本次交易项下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和JIE PAN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姚力军先生和JIE PAN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江西省景德镇的陶瓷产业发展基础深厚,拥有人才、技术、工艺等优势,为了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与宁波海创同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创同辉”)、景德镇城投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与上述合伙人合称“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景德镇特种陶瓷股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从而投资景德镇工业陶瓷技术产业研发及生产基地入驻项目,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950万元,城投金控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宁波海创同辉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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