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0-03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4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653,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5.63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韩宝荣先生、杜彬先生、苗兆光先生、
朱莲美女士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勣女士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胡一元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及2021
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964,063 99.8670 111,800 0.133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6,541,664 99.8709 111,800 0.1291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964,063 99.8670 111,800 0.133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964,063 99.8670 111,800 0.133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964,063 99.8670 111,800 0.133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6,541,664 99.8709 111,800 0.129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2019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1 票激励计划2020年 21,060,284 99.4719 111,800 0.5281 0 0.0000
及2021年公司层面
业绩指标的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2 暨修改《公司章程》 21,060,284 99.4719 111,800 0.5281 0 0.0000
的议案
关于《2020年员工
3 持股计划(草案)》 21,060,284 99.4719 111,800 0.5281 0 0.00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年员工
4 持股计划管理办 21,060,284 99.4719 111,800 0.5281 0 0.0000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5 理2020年员工持股 21,060,284 99.4719 111,800 0.5281 0 0.0000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6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21,060,284 99.4719 111,800 0.5281 0 0.0000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6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4、5,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光,王彦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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