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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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0-08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623,900股后的954,685,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187,422.84 元(含税),占总股本比例为99.10%。
    
    2、按照上述分红总额,以公司总股本963,309,471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6419元,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9642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9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954,685,571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963,309,471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8,623,9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
    
    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623,900.00股后的954,685,57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9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9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2            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0*****959                        汪新芽
       3          07*****051                         蔡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9月18日至登记日:2020年9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总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以公司总股本963,309,471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6419元,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10股=38,187,422.84元÷963,309,471股×10股=0.396419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96419元÷10股)÷(1+0)=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9642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201号18楼D座
    
    咨询联系人:李航、朱佩芳
    
    咨询电话:021-32270636
    
    传真电话:021-511591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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