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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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永岳、王莉婷、赵虎林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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