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ST国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
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591,614,4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6.93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韩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益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1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591,503,058 99.9980 109,088 0.0019 2,300 0.0001
1.02聘任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591,507,858 99.9980 104,288 0.0018 2,300 0.0002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591,237,558 99.9932 376,888 0.0068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591,430,958 99.9967 183,488 0.0033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飞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A股 5,591,430,958 99.9967 183,488 0.003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聘任公司2020年度 1,076,442,237 99.9896 109,088 0.0101 2,300 0.0003
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1.02 聘任公司2020年度 1,076,447,037 99.9900 104,288 0.0096 2,300 0.0004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1,076,176,737 99.9649 376,888 0.0351 0 0.0000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 1,076,370,137 99.9829 183,488 0.0171 0 0.0000
的议案
4 关于选举赵飞先生 1,076,370,137 99.9829 183,488 0.0171 0 0.0000
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凯、王丽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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