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新莱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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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3037 债券简称:新莱转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莱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37)赎回价格:100.3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且当期利息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
    
    3、赎回日:2020年9月11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9月11日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年9月16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9月18日
    
    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新莱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新莱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新莱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新莱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0年9月10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莱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新莱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新莱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30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37),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亿元,期限6年。2020年1月22日,“新莱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20年6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新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18元/股,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11.08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8月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超过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08元/股的130%(即14.41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新莱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因“新莱转债”赎回期为第一个计息年度(即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票面利率为0.5%,计息日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9月10日,利息为0.37/张(含税),赎回价格为100.37元/张(含息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新莱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新莱转债”持
    
    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年9月11日为“新莱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新莱转债”。自2020年9月11日起,“新莱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新莱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0年9月16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
    
    (4)2020年9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新莱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新莱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新莱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新莱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新莱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新莱转债”自2020年9月1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新莱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5、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2-87881808
    
    传真电话:0512-57871472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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