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0.9192%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股份”或“公司”)在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农商行”)0.919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竞价,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2,950万元。2020年8月6日,浔兴股份完成与受让方浔兴集团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将股权转让协议提交至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浔兴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九条相关规定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导致公司与关联方浔兴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并获得同意。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晋江农商行0.9192%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交易进展情况
1、本次交易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7月7日在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公示,挂牌价格为3,103.98万元。
2、截至2020年7月7日挂牌期满日,尚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向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延长挂牌期限至2020年7月24日,并申请挂牌价格调整为2,950万元。
3、2020年7月27日,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签约通知书》,确认浔兴集团为本次交易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受让价格为挂牌价格2,950万元。
4、公司根据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8月6日与受让方签订了《晋江农商银行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按要求将该协议书提交至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2020年8月10日,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浔兴集团
法定代表人:施能建
住所:晋江市深沪镇第一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280387U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对体育产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投资;箱包配件、体育器材(健身器材)的生产;箱包配件、体育器材的设计、销售;服装、服饰制品、布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施能坑、施能辉、施能建、施加谋、施明取、郑景秋为浔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2、浔兴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经1审2计月)31日 20(20未年经6审月计3)0日
资产总额 240,998.73 238,409.87
净资产 205,128.83 199,455.39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627.38 447.36
净利润 3,511.16 385.36
3、与公司的关系:
浔兴集团持有晋江农商行股份 33,874,402 股,占晋江农商行总股本的1.91%,系晋江农商行前十大股东;同时亦系公司的第三大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浔兴集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0.2.4条规定,本次交易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未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因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但仍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交易相关审议程序。”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导致公司与关联方浔兴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依据上述条款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获得同意。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91350000611534757C
受让方(乙方):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91350582156280387U
甲乙双方均知晓并遵守《晋江农商银行章程》及《晋江农商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内容,知悉股权投资风险,甲方有意出让其合法持有的晋江农商银行股金;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股金。现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就股金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及价款
1.出让股金原持有人为甲方,发行人为晋江农商银行,现出让截至2020年7月 26日的账面数为(大写) 壹仟陆佰贰拾伍万玖仟柒佰零叁 (小写:16,259,703 )的股金,每股成本为:¥ 1.3032 。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价格1.8143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小写:¥29,500,000.00)。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
(1)在晋江农商银行《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董事会通过、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允许通过后2天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伍万元整(¥14,750,000.00);
(2)在办理股权登记变更过户后2天内,乙方支付扣除2020年7月22日已交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1,750,000.00)。
通过其名下账户以? 转账、□现金 形式将转让价款转入甲方账户: 13531501 0400 0207 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晋江深沪支行。
(二)甲乙双方知悉晋江农商银行近期对外公布的、与股权价值相关的信息(如最近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收入、利润、资本利润率、每股净值等)。
(三)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出让的股金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四)变更登记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晋江农商银行办理股金转让登记,并按规定办理股金登记手续后本协议生效。
(五)本协议生效前该被转让股金未分配的股息、分红或配股等权益均由乙方享有。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次转让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持有晋江农商银行的股金,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2)自股金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晋江农商银行该转让股金的相应权益。
(3)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金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晋江农商银行《章程》规定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涉及的税费,税负人由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受让方缴纳。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及晋江农商银行三方各执壹份。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产生收益831.04万元,影响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浔兴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交易事项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签约通知书》;
2、《成交确认书》;
3、《晋江农商银行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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