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0-030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20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第二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4%。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为6.9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773,643,07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减少至773,643,076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程序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已根据《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激励对象派发现金红利。因此,对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予以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6.90元/股。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根据《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1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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