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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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在公司总部召开。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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