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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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总额为61,741.28万元,拟用于标的公司的在建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如下:
    
    (一)标的公司的在建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拟用于标的公司的在建项目建设的金额为 10,000.00万元,在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一期提标工程         3,956.63              500.00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2                            二期扩建工程        16,256.22            9,500.00
                        合  计                        20,212.85           1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标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并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标的公司自筹解决。
    
    (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0,870.64 万元,预计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且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的金额为20,870.64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的金额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拟用于标的公司的在建项目为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该等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紫光环保子公司临海紫光。目前,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具备8.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是对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8.0 万立方米/日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水排放标准将由国家环境总局下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提升到《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该项目利用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现有预留用地,不需要新征用地。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956.63万元;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830.00万元。
    
    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为一期工程项目的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 4.0 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污水排放标准亦将达到《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该项目涉及新征用地36,506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6,256.22万元;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5,150.59万元。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一期提标工程项目的必要性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18]296号)以及台州市出台的《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现有出水标准未能达到《浙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要求,需进行提标改造。
    
    鉴于《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相关指标高于《浙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且台州市在推行《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将按照《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出水质量将达到《台州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2、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必要性
    
    近年来,临海市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城市化进程超出了原有整体规划。根据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预计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2020年将面临8.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量,到2025年将面临16.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量。目前,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仅为 8.0 万立方米/日,为缓解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压力,需进行二期扩建工程建设。(三)财务投资情况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3,956.63万元,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500.00万元。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16,256.22万元,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9,500.00万元。
    
    (四)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1、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已获得的主要批准情况如下:
    
    (A)该项目已取得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核准的批复》(临发改产业[ 2019 ] 120 号,项目代码:2018-331082-77-02-098717-000);
    
    (B)该项目已取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台环建(临)[2019]153号);
    
    (C)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31082202000021号);
    
    (D)该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1082202004260102)。
    
    2、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已获得的主要批准情况如下:
    
    (A)该项目已取得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工程核准的批复》(临发改产业[ 2019 ] 261 号,项目代码:2019-331082-46-02-818305);
    
    (B)该项目已取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台环建(临)[2020]3号);
    
    (C)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31082202000012号);
    
    (D)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0)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18332号);
    
    (E)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082202000053号)。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拟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30,870.6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上市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一)满足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均为环保产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相关运营服务。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所从事业务对资金需求体量均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规模均大幅增加,上市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对资金需求亦将显著增加,亟需补充资金,为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业务拓展提供保障,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97%,流动比率为1.12,速动比率为0.65。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相对较低,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上市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费用为13,391.77万元、11,191.05万元,财务负担较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
    
    (三)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够增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上市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的可行性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的建设,同时将增加上市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上市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上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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