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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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业能力。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向关联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7.9525%股权,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本次豁免控股股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前述交易实施完成后,豁免控股股东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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