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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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廖少明、黄俊、吴非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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