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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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20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6月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及2020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赵伟建
    
    韩 静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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