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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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12月19日——2020年6月1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6月24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9年12月19日——2020年6月19日)期间,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悉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序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号                                                               (股)     (股)
      1      王辰    中层管理人员   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19日           51,800      68,600
      2     郑朝晖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5月29日                           1,000           0
      3     汪云峰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2月4日                               0       2,000
      4     潘吉红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2月7日-2020年6月17日             14,000       7,000
      5     汪来胜   中层管理人员   2020年1月16日-2020年6月19日            87,700      46,900
    
    
    自查期间,除上述5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其他激励对象未买卖过公司股份。经公司核查及前述存在交易行为激励对象出具的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结合市场公开信息、个人判断及投资偏好做出的投资决策,交易时本人并不知悉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相关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限定知情人员范围,对接触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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