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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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全文简称“投资基金”)。
    
    ●公司拟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拟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拟对包括3D传感器(激光雷达)在内的汽车自动驾驶领域内的项目进行投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截止公告披露日,各合伙方尚未实际出资,后续是否可以按预期成功募集存在不确定性。
    
    2、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就投资基金的合伙方变动事宜在工商行政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且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3、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即3,000万元人民币。
    
    4、后续基金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响,且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未来可能存在投资回报盈利能力以及能否及时退出的不确定性。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并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合作推进,认真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配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汽车自动驾驶领域的战略布局,通过获得、持有和处置相关产业的科技型企业之股权,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0年
    
    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
    
    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小春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与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鼎和”)签订《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
    
    “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22,550万元人民币,拟对包括3D传感器(激光雷达)在内的汽车自动驾驶领域内的项目进行投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
    
    资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拟作为有限
    
    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罗小春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
    
    均不参与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北京鼎和将担任投资基金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股权投资类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22,550万元人民币
    
                                   合伙人   出资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承担
              合伙人名称            类型   方式   (万元)      (%)    责任
                                                                        方式
     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  货币     50        0.22     无限
                                    伙人                                责任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  货币    3,000      13.30    有限
                                    伙人                                责任
                罗小春             有限合  货币    2,000       8.87     有限
                                    伙人                                责任
              其他投资人           有限合  货币   17,500      77.61    有限
                                    伙人                                责任
                 合计                 -     货币   22,550     100.00      -
    
    
    (5)经营期限: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为五年,自交割之日起算。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可进行延长,每次延长的经营期限不超过一年。
    
    (6)投资范围:投资基金拟对包括3D传感器(激光雷达)在内的汽车自动驾驶领域内的项目进行投资。
    
    (7)投资基金尚未实缴资金,不存在任何负债及对外担保,且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尚未就投资基金的合伙方变动事宜在工商行政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基金备案。
    
    2、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ECX74J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一期)16幢37层01单元
    
    (4)法定代表人:王莹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8月30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9670
    
    (10)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2019年3月26日
    
    (11)基金管理人登记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
    
    (12)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基金管理人
    
    由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2、管理费
    
    投资基金自交割日起至投资基金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其应分摊的年度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在经营期限内,每一年度管理费用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此后,若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再经延长,该合伙人无需再承担管理费。
    
    3、投资收益
    
    投资基金因项目退出取得项目处置收入或取得投资运营收入后,对投资基金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其他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投资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20/80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2)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4、亏损分担方式
    
    投资基金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罗小春先生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及罗
    
    小春先生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可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资基金将对包括3D传感器(激光雷达)在内的汽车自动驾驶领域内的项目进行投资,通过本次投资,有利于配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汽车自动驾驶领域的战略布局。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截止公告披露日,各合伙方尚未实际出资,后续是否可以按预期成功募集存在不确定性。
    
    2、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就投资基金的合伙方变动事宜在工商行政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且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3、公司作为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即3,000万元人民币。
    
    4、后续基金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响,且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并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合作推进,认真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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