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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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28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

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如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将按照锂电产业发展规划继续推进锂电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

意向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加速锂电全产业链落地。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或“公
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与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川能锂能基金”)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
议》(简称“意向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川能动力拟受让川
能锂能基金持有的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或

“能投锂业”)62.75%股权。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05.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自平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
及销售;有色金属冶炼、采选、加工(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
营)、销售及商品进出口贸易;锂系列产品(基础锂盐、金属锂、
锂合金材料等)的研究、制造(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和销
售;高性能新材料产品(钴、镍、锰、硅、铜、锡、石墨烯、碳化
硅等)及合金材料的研究、制造(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和销
售;从事锂电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建材、机电设备的销
售;硅矿的开发(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情况:能投锂业所在的李家沟矿区现已经勘探查明矿石储
量为 4036 万吨,氧化锂(Li2O)储量 51 万吨,平均品位 1.30%,
属于我国少有的储量巨大、品位优良、矿石加工选冶性能良好,资
源综合利用价值高的稀有金属锂矿。由四川省发改委批准在建的李

家沟锂辉石矿 105 万吨/年采选项目,是目前国内投资最大的锂矿采
选项目,规划日处理 4200 吨原矿,年处理原矿 105 万吨,年生产精
矿 18 万吨。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川能新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

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
吸收工作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川能锂能基金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川能动力构成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标的
    川能锂能基金持有的能投锂业 62.75%的股权。
    (二)投资方式

    川能动力拟以现金形式购买能投锂业 62.75%股权。
    (三)股权受让价格
    双方拟同意标的股权的受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评估/估值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
案的评估/估值报告的结果为基础;具体价格在评估结果确定后,由
双方最终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四)协议的效力及有效期
   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调整,本意向协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自本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保密及内幕交易
   任何一方(包括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须就因本意
向协议有关的谈判和讨论而从其他任一方获得的所有信息予以保

密,并且未经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或披露该等信
息。但是,本条不得扩展适用于在导致本意向协议的谈判开始之前
已被该一方合法拥有的、已经公知的或在将来的一个日期成为公知

(非因违反本条的规定)的、或法律要求该一方披露的信息。每一
方须保证其知悉本意向协议内容或相关保密信息的员工、中介服务
机构人员或代理人知道并遵守本条的规定。在相关信息公开前,双
方参与、接触或获悉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川能动力股票。
    五、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意向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落实公司
大力发展锂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的产业规划,加速公司战略目标的达
成。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意向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
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性的可
能。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将在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川能锂能基金签订了《股权
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川能锂能基金持有的鼎盛锂业 51%股

权。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起开展本次收购所必需的尽职调查等各项
工作,目前此项工作仍在开展中,公司将按照锂电产业发展规划继
续推进锂电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意向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加速

锂电全产业链落地。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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