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55号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你公司收到长葛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奖励补助3,5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占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2.44%。你公司未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9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和第11.11.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26日
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55号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你公司收到长葛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奖励补助3,5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占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2.44%。你公司未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9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和第11.11.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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